税务部门的官方文件 63/CT-CS 阐明了根据第 136/2024/QH15 号决议免税的工资和薪金的个人所得税 (PIT) 申报,包括不需要纳税申报但仍需进行最终纳税结算的情况。
随着个人所得税结算期的临近,许多机构和个人对相关规定感到困惑。有些情况下,即使没有纳税义务(无需按月/按季度申报),也必须进行年度税务结算。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错误,让我们一起了解税务机关的最新指南。
根据第63/CT-CS号官方函,关于个人所得税义务的新要点
根据税务部门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第 63/CT-CS 号官方信函,已明确了免税工资和薪金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根据第 136/2024/QH15 号决议)。
这项规定强调了“常规纳税申报”和“年度税务结算”之间的区别。这一点对于拥有免税员工或未达到纳税门槛的企业尤为重要。
哪些情况下无需提交定期纳税申报表?
根据第 126/2020/ND-CP 号法令(经第 91/2022/ND-CP 号法令修订)第 7 条第 3 款的规定,下列实体无需提交月度/季度纳税申报表:
- 收入免税的个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继承、不动产赠与或不动产转让的情况除外)。
- 组织和个人支付收入时无需预扣税款:如果在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内,企业支付工资,但没有员工需要预扣个人所得税,则该企业无需提交该月/季度的纳税申报表。
- 纳税人只从事免税的商业活动。
即使不报税,为什么也“必须”提交纳税申报表?
这是最具误导性的信息。根据第126/2020/ND-CP号法令第8条第6款d.1项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最终结算的规定如下:
“支付工资收入的组织和个人有责任代表授权个人申报纳税并缴纳税款,无论是否已扣除税款。”
详细分析:
- 对于企业(支付收入的组织):即使您的所有员工在一年内的收入都低于个人免税额(不进行任何税收抵扣),企业仍然必须提交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以报告支付的总收入。
- 对于个人而言:如果个人授权企业代表其缴纳税款,则该企业必须完全履行此责任。
- 税务结算的唯一例外情况是,当组织或个人在整个纳税年度内没有任何收入支付时。
2026年纳税人的责任
根据《税务管理法》第38/2019/QH14号(最近由第56/2024/QH15号法律补充),纳税人应注意:
- 准确性:我们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
- 文件归档:所有与产生纳税义务的交易相关的发票和文件都必须完整记录并妥善保存。
- 与税务机关协调:在管理机构要求检查或指导时,及时提供文件。
给会计师和员工的建议
为确保税务结算流程顺利进行,避免因逾期付款或信息错误而受到行政处罚,会计部门和员工个人应注意以下关键问题:
- 审核付款数据:即使没有人报税,也要提前准备年度税务结算期的收入报表 05-1/BK-TNCN、05-2/BK-TNCN 和 05-3/BK-TNCN。
- 结算截止日期:别忘了提交 2025 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2026 年初提交),以免因逾期申报而受到处罚。
- 利用辅助工具:利用 eTax Mobile 等应用程序或最新版本的税务申报支持软件 (HTKK) 来更新表格。
总结
“即使未提交纳税申报表,税务最终结算也是强制性的”是一项要求,而非可选项。误解此项规定可能导致因申报不完整而受到处罚,即使最终并未产生任何纳税义务。根据第63/CT-CS号通告主动审查您的纳税义务,将有助于确保您在2026年安全合法地完成个人所得税最终结算。
不确定您的纳税申报文件是否符合规定?请联系 MAN – 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 税务咨询团队,审核您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节省与税务机关交涉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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