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2030年税制改革路线图中,2026年标志着一个重大转折点,届时《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配套法令的新规将正式实施。其中一份重要的文件,为当今的会计师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是…… 官方文件 1138/KHH-QLDN3 由庆和省税务局于2026年3月17日签发。
本文将深入探讨第 1138/KHH-QLDN3 号官方信函的核心内容,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有关可扣除费用和发票的规定,以避免在 2026 纳税年度出现欠税风险。
官方信函 1138/KHH-QLDN3 的法律背景
2026年1月28日,庆和省税务局收到东南种子股份公司关于新税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第01/CV-DongNamSeed号文件。为此,税务局签发了第1138/KHH-QLDN3号公函,该公函不仅针对具体业务,也旨在为会计界如何解读新生效的法律文件树立先例。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第 1138/KHH-QLDN3 号官方信函基于一套全新的法律文件体系,具有深远的影响:
- 企业所得税法第 67/2025/QH15 号(2025 年 6 月 14 日颁布):确定可扣除费用的基本条件的变更。
- 第 320/2025/ND-CP 号法令(2025 年 12 月 15 日发布):对实施企业所得税法作出了详细规定,对现金流进行了更严格的控制。
- 第 181/2025/ND-CP 号法令和第 70/2025/ND-CP 号法令:修改了第 123/2020/ND-CP 号法令中已有的关于电子发票的规定。
1138/KHH-QLDN3号官方信函的出现证明,税务机关正在密切监控低于2000万越南盾门槛的交易,而此前该领域的支付方式受到的审查较少。
无现金支付法规:500万越南盾门槛及其实际影响。

第1138/KHH-QLDN3号官方函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重申并明确了无现金支付的门槛。这对于许多仍然习惯于用现金支付小额发票的会计师来说至关重要。
2026年起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的条件。
根据 2025 年企业所得税法第 9 条第 1 款 c 项的规定,依据第 1138/KHH-QLDN3 号官方函件的指导原则,企业只有在拥有足够的发票和非现金支付凭证,且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越南盾时,才允许扣除费用。
此前,这一门槛为2000万越南盾。第1138/KHH-QLDN3号公函强调门槛降至500万越南盾,表明政府致力于提高经济透明度并限制现金使用。对于会计人员而言,这意味着需要核查的银行单据数量将比以往增加3-4倍。
根据公函 1138/KHH-QLDN3 累计交易
官方信函 1138/KHH-QLDN3 澄清了会计师容易出错的一个关键操作细节:
情况: 同一天,该企业从同一供应商处多次采购,每张发票金额仅为 200 万至 300 万越南盾(低于 500 万越南盾的门槛)。
- 规定:如果当天这些发票的总金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越南盾,企业必须进行银行转账,才能将其视为可扣除的费用。
- 后果:如果以现金支付,所有这些发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都将被取消资格。
笔记: 会计师需要在其软件中设置警报系统,以实时跟踪供应商的税务识别号码,避免出现可能导致违规的零散现金支付。
针对农业企业和直接采购的具体规定。
官方文件 1138/KHH-QLDN3 为植物种子企业提供了详细指导。对于直接从农民处购买的农产品、林产品和水产品:
- 必须编制采购清单(表格编号 01/TNDN 或按新规规定的等效表格)。
- 官方文件 1138/KHH-QLDN3 确认:如果单笔交易的购买金额或个人当日的总金额达到 500 万越南盾或以上,则仍须进行非现金支付。
正如第1138/KHH-QLDN3号通告坦率指出的那样,这的确是一个“瓶颈”。企业需要主动引导农民开设账户或使用无现金电子支付方式,以保障他们的成本。
根据第 1138/KHH-QLDN3 号官方函管理工资和人事成本

第 1138/KHH-QLDN3 号公函阐明的下一个要点涉及直接人工成本。根据第 1138/KHH-QLDN3 号公函中引用的第 320/2025/ND-CP 号法令:
- 工资和奖金支付:如果每次支付给个人的金额达到或超过 500 万越南盾,则需要银行转账凭证。
- 对账风险:如果企业在账簿中记录工资支出(账户 334),但实际付款凭证不符,或者以现金支付了更高的工资,税务机关有权立即拒绝该项支出。
官方文件1138/KHH-QLDN3强调了劳资关系中现金流的透明度。这不仅有助于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也为税务机关核查个人所得税和保险机构核查企业社会保险缴款提供了依据。
发票的创建和对账单的使用
发票领域一直是检查的重点。官方文件1138/KHH-QLDN3根据第70/2025/ND-CP号法令提供了非常实用的指导。
发票日期
会计人员常犯的一个错误是等待客户付款或在月底一次性开具所有发票。第 1138/KHH-QLDN3 号通函重申了这一点:
- 发票开具时间是指货物所有权/使用权转移或服务完成的时间。
- 无论款项是否已收到。
- 官方文件 1138/KHH-QLDN3 明确规定:在电子发票中使用税务机关代码时,如果开具发票的时间错误,系统将自动检测,对违反发票规定的行为将处以非常严厉的行政处罚。
使用电子发票所附声明的条款和条件。
许多企业误以为可以使用库存清单来记录所有类型的商品,从而节省数据录入时间。然而,1138/KHH-QLDN3号通告对此有非常严格的限制:
- 这仅适用于特定行业:电力、水务、电信、IT、电视、邮政服务、银行、证券和保险。
- 商品和服务清单过长,并且是按照既定的时间表编制的。
- 开具发票前,双方必须共同编制一份数据核对报告。
对于典型的贸易企业(例如销售植物种子、农资等),第1138/KHH-QLDN3号通函要求发票上列明每项商品的详细清单。附加除上述清单以外的任何清单均无效,并可能导致买方的进项增值税抵扣被取消。
本案例研究严格遵循官方文件 1138/KHH-QLDN3。
为了更好地理解 1138/KHH-QLDN3 号官方信函,让我们考虑一个来自 MAN – 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 的会计师提供解决方案的真实情况。
情况: X公司以700万越南盾的价格从A先生处购买了100公斤大米。
- 旧方法:会计填写了01/TNDN表格,让A先生签字,然后以现金支付给他700万越南盾。由于这笔支出低于2000万越南盾,因此被认定为可扣除费用。
- 官方公函 1138/KHH-QLDN3 中的新规定:由于 700 万越南盾的价值超过了 2025 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 500 万越南盾门槛,如果会计师仍然以现金支付这笔款项,则这 700 万越南盾在税务结算时将完全不予认可。
- 解决方案:会计必须要求A先生提供其银行账号,并将资金从公司账户转入A先生的账户。根据官方文件1138/KHH-QLDN3的规定,此转账凭证是采购报表的必备文件,用于证明该项支出的合法性。
总结
官方文件1138/KHH-QLDN3是一份重要的指导文件,准确反映了2026年企业成本管理方面更为严格的变化。了解500万越南盾的限额规定以及特定发票的相关法规,将有助于会计人员更积极主动地管理税务风险。因此,为了优化运营流程并确保绝对的合法安全,企业应参考该文件。 全方位会计服务 为了按照本文件的精神处理复杂的操作。
理解并正确应用第 1138/KHH-QLDN3 号通告,不仅有助于企业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处罚,还能在监管机构眼中树立企业的声誉和专业形象。
接触 如需具体支持和建议,请联系 MAN – 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
联系信息 MAN – 会计师大师网络
- 地址:胡志明市新顺坊43街19A号
- 手机/扎洛:0903 963 163 – 0903 428 622
- 电子邮件:man@man.net.vn
内容制作:先生 黎黄宣 – MAN – 高级会计师网络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越南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拥有超过 30 年的会计、审计和财务咨询经验。
关于官方信函 1138/KHH-QLDN3 的常见问题
虽然该通知由庆和省税务局发布,但其法律依据(2025年第67号法律、2025年第320号法令)是全国通用的法律文件。因此,第1138/KHH-QLDN3号公函的指导精神可广泛适用于越南所有企业。
不。根据无现金支付的相关规定(已在多份文件中阐明,并在第1138/KHH-QLDN3号官方函中重申),不允许携带现金到银行存入卖家账户。款项必须从买家账户转入卖家账户。
现行的《关于税务和发票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法令》规定了处罚措施(通常情况下,在错误的时间开具发票将被处以 400 万至 8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官方文件 1138/KHH-QLDN3 是否适用于所有省市?
根据官方信函 1138/KHH-QLDN3,将现金存入卖方账户是否属于非现金支付?
如果企业违反了第 1138/KHH-QLDN3 号官方函中关于发票开具时间的规定,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