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设立、解散或变更经营类型过程中,确定合并纳税期财务报表的条件对于企业减轻文书工作负担和避免处罚至关重要。本文分析了第78/2014/TT-BTC号通知的所有法律规定,阐明了其适用范围、实施程序以及会计实务中常见的错误。通过本文,企业和会计人员可以更有信心地正确应用相关规定,优化纳税义务,并确保税务结算文件的透明性和合法性。
企业所得税纳税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在深入探讨合并税务期间财务报表的条件之前,我们需要清楚地了解现行法律定义的“税务期间”的概念。
根据第78/2014/TT-BTC号通知第3条第2款的规定,企业所得税(CIT)计算期间确定如下:
- 根据公历,每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这是越南企业最常用的年份周期。
- 根据财政年度:如果主管当局允许企业使用与日历年不同的财政年度(例如,从 4 月 1 日开始,到次年 3 月 31 日结束),则纳税期将以该财政年度为准。
- 首次和末次纳税期:对于新成立的企业或发生变更(类型、所有权形式)、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情况,纳税期按照会计法规定的会计期间确定。
正确确定纳税期间是确定企业是否有资格申请合并纳税期间财务报表的关键步骤。
关于申请合并企业所得税期间财务报表的条件详情。
根据第 78/2014/TT-BTC 号通知第 3 条第 3 款的规定,如果符合严格的时间要求,法律允许企业将第一个或最后一个纳税年度与下一个/上一个纳税年度合并计算。
允许合并纳税期的实体
关于合并纳税期的规定并非适用于所有正常经营情况,而是仅针对以下特定实体:
- 新成立的企业:自营业执照或投资许可证签发之日起。
- 正在进行重组或停止运营的企业:这包括改变业务类型、改变所有权形式、合并、收购、分拆、分离、解散或破产。
对于不足 3 个月的税务期间,申请合并财务报表的条件。
这是合并指定税务期间财务报表的要求。具体而言:
- 对于新成立的企业:如果第一个纳税期(从获得许可之日起至财政/日历年度结束)不足 3 个月,则该企业有权将其与下一年的纳税期合并。
- 适用于正在解散或转型中的企业。 (企业类型、所有权形式变更、合并、收购、分立、分离、解散、破产)如果最终纳税期(从财政年度开始到解散/转换决定之日)不足 3 个月,则企业有权将其与上一年度的纳税期合并。
申请合并不超过 15 个月纳税期的财务报表的条件。
在满足不足3个月的条件后,企业需要检查上限条件。合并后的纳税期间总时长(合并期)绝对不得超过15个月。
如果总期间超过 15 个月,即使第一个或最后一个期间短于 3 个月,企业仍须就每个期间分别提交纳税申报表。在申请合并税务期间的财务报表时,这一点至关重要。
税务期合并的实际例子。
为了更好地理解合并纳税期财务报表的条件如何适用,让我们来看以下两个案例:
案例1:新成立的企业
A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获得营业执照。由于采用日历年度纳税期,A 公司 2023 年的第一个纳税期从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计算(约 2.5 个月)。
- 资格标准:不足 3 个月。
- 预计总工期:2.5 个月(2024 年)+ 12 个月(2025 年)= 14.5 个月。
- 结论:不超过15个月。A公司有资格申请将其2024纳税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入2025纳税年度。
案例二:企业解散
B公司按日历年运营。由于经济困难,B公司正在进行解散程序,并已于2025年2月20日正式停止运营。最后一个纳税年度(2025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0日。
- 资格标准:不足 3 个月。
- 预计总工期:12 个月(2024 年)+ 1.7 个月(2025 年)= 13.7 个月。
- 结论:不超过15个月。B公司有资格申请将其2025纳税年度的财务报表与2024纳税年度的财务报表合并。但是,由于2024纳税年度的申报截止日期通常为2025年3月31日之前,B公司需要尽早通知税务机关。
申请合并企业所得税期间和财务报表的程序。
虽然第 78/2014/TT-BTC 号通知明确规定了合并的权利,但在行政实施方面,企业需要注意以下步骤以确保透明度。
是否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才能获得许可?
原则上,如果企业完全符合合并某一纳税期财务报表的条件,则有权自行进行合并。然而,在实践中,电子税务系统(Etax)通常默认每年只合并一个纳税期。因此,为避免因未申报税款或逾期缴税而被标记,企业应拟定一份关于合并纳税期的通知函,并将其发送至直接主管税务机关/税务部门。
合并后提交申请的截止日期
请求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信函提交截止日期,应早于请求合并年度的财务报表提交截止日期。
例如: X 公司请求将其 2025 年的财务报表并入 2026 年的财务报表;提交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
请求合并财务报表的信函范例。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并非所有企业都有权随意合并会计期间。只有满足第一年经营年限的相关条件,才允许这样做。

企业有资格合并税务期间的财务报表的好处。

合并纳税期对企业管理有诸多实际好处:
- 减少文书工作负担:企业无需准备两套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只需准备一套即可。
- 优化税务支付:立即将前几个月的亏损抵扣下一年的收入。
- 审计成本节省:这对于需要接受年度审计的外国直接投资企业来说尤其有利。
合并税务期时常见的错误
尽管许多会计师完全了解合并税务期间财务报表的要求,但他们仍然会犯以下错误:
- 别管 15 个月的条件了:如果公司的财政年度与日历年不同,如果不仔细计算,累计总额可能会超过 15 个月。
- 未通知税务机关将导致纳税申报表在税务管理系统中处于待处理状态。
- 发票合并错误: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遗漏了上一年“奇数月”生成的单据。
了解合并税务期间财务报表的要求,有助于会计师更积极主动地整理文件,并为企业实现最佳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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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制作:先生 黎黄宣 – MAN – 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 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越南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 30 年的会计、审计和财务咨询经验。
关于申请合并税务期间财务报表的条件的常见问题。
成立满 3 个月的企业能否合并纳税期?
不。根据第78/2014/TT-BTC号通知第3条第3款的规定,强制性条件是第一个或最后一个纳税期必须“短于3个月”。如果企业成立于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正好3个月),则不符合合并申报的条件,仍需就该期间单独申报纳税。
企业合并纳税期是否必须提交正式申请?
从法律角度讲,如果企业符合合并纳税期财务报表的条件,则无需申请许可。然而,在实践中,出于税务管理的目的,企业应主动向税务机关发送通知函,以避免被电子税务系统标记为未申报,避免因逾期申报纳税而受到处罚,并便于税务机关进行解释和税务审计/检查。
是否可以合并纳税期但不能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不宜合并企业所得税申报期,同时每年单独编制财务报表:税务结算数字与财务报表不符,给税务机关核查造成重大困难,并增加税务评估或要求进一步解释的风险。
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能否申请合并纳税期间的财务报表?
是的。国内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FDI)均可。具体要求如下:必须属于正确的类别(新成立、解散、改制、合并等),纳税期间必须短于3个月,合并后的总期间不得超过15个月。外商投资企业完全可以合并期间,并可显著降低短期期间的审计成本。
MAN – 高级会计师网络编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