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增值税申报表中第 37 项和第 38 项指标的申报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 通函 89/2026/TT-BTC新的 01/GTGT 表格不仅像以前一样使用这两个指标来调整补充申报中可抵扣增值税的金额,而且还规定了在发现期间或义务产生期间直接申报的更多情况。
对于每月申报增值税的企业而言,这一变化尤其值得关注。如果会计师继续采用01/GTGT表格的处理方法…… 通函 80/2021/TT-BTC 从 2026 年 7 月起,进项增值税数据以及可抵扣并结转至下一期间的增值税金额可能反映不准确。
关于指标 37 和 38 的声明要点总结。
指标 37 和 38 的申报用于调整 01/GTGT 表格上以前期间剩余的可抵扣增值税。
- 指标[37]:下调可从以前期间扣除的增值税金额。
- 指标[38]:调整仍可从以前期间扣除的增值税金额。
- 根据第 89/2026/TT-BTC 号通知,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这两个指标的使用范围将扩大。
- 有些情况下,申报是在发现错误时、付款义务产生时或收到调整后或替换发票时进行的,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仅仅依靠补充申报文件。
增值税申报表上的第 37 项和第 38 项分别是什么意思?
首先,有必要将这两个指标的性质与反映销项增值税的指标区分开来。指标[37]和[38]属于调整前期仍可抵扣的增值税额的范畴。
简而言之:
| 目标 | 内容 | 影响 |
| [37] | 将前期剩余可抵扣增值税向下调整。 | 减少可抵扣税款的金额。 |
| [38] | 将前期可抵扣增值税额向上调整。 | 增加可抵扣税款的金额。 |
因此,会计人员不应仅仅关注发票金额是“增加”还是“减少”,而必须确定实际需要调整的可抵扣进项增值税金额。
这也是企业在处理调整发票或发现错误输入发票时经常会遇到的困惑点。
从 2026 年 7 月起,第 37 项和第 38 项指标的公布方法为何会发生变化?
自2026年7月1日起,第89/2026/TT-BTC号通知将实施新的01/GTGT表格。根据已公布的规定,第80/2021/TT-BTC号通知自该日起废止,新的01/GTGT表格将取代之前的表格。
根据之前的说明,指标[37]和[38]主要指补充申报表指标II中可抵扣税额的向上或向下调整。如果税务机关或主管机关已作出处理结论或决定,则调整后的金额应计入作出结论或决定的纳税年度的纳税申报表中。
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用例 [37] 和 [38] 的范围将得到更明确的界定。因此,会计人员需要区分基准期、错误发现期、付款义务产生期以及收到调整或替换发票的期间。
指标37和38何时应按月公布?

对于按月申报增值税的企业来说,必须确定法规要求在申报表中包含数据的正确月份。
案例 1:购买价值 500 万越南盾以上的商品,可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
这是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需要特别关注的变化之一。
对于价值 500 万越南盾或以上的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的商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产生时,企业没有所需的非现金付款凭证,则相应的进项增值税必须向下调整。
该税额已计入合同或合同补充协议规定的付款义务产生之纳税期的第[37]项。仅此一项无需另行提交补充纳税申报表。
例如: A公司以延期付款方式购入了一批价值1亿越南盾的货物,其中包含1000万越南盾的增值税。根据合同,到2026年9月,付款义务到期,但该公司尚未收到扣除所需的非现金付款凭证。
届时,会计师需要审查正在扣除的进项增值税,并根据规定在 2026 年 9 月 [37] 对不符合条件的税额进行调整。
何时可以在指标 38 中重新声明?
如果向下调整后,企业付款并有符合条件的非现金付款凭证,则符合扣除条件的进项增值税金额可以在有非现金付款凭证的纳税期的[38]项中申报。
例如: 2026 年 9 月 [37],税款 1000 万越南盾被下调。到 2026 年 10 月,该企业已按规定缴纳税款,并持有有效文件。
然后,如果扣除条件完全满足,会计师可以将符合条件的税款部分计入[38] 2026 年 10 月。
关键在于,不应自动计入全部税额[38]。会计师必须事先核查付款凭证和相关的扣除条件。
应如何在第 37 项和第 38 项中申报信息不正确或缺失的发票?

这是一个高风险业务群体,因为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其处理程序与之前的普遍理解有所不同。
根据新表格 01/GTGT 的说明,当纳税人发现申报和扣除的进项增值税不正确或缺失时,如果在发生错误的期间进行的调整仅减少了应纳税额,或者仅增加了或减少了可以扣除并结转到下一期间的增值税额,则调整金额应计入发现错误的月份或季度的 [37] 或 [38] 中,并且在本规定适用的情况下,无需对原始期间进行补充申报。
这是会计师在准备文件之前需要仔细核查的一点。
“发票有误时,当月务必提交补充发票”的原则不应机械地应用,而应考虑错误的性质及其对纳税义务的影响。
向下调整示例
2026 年 7 月,该企业申报了一张进项税额发票,其中可抵扣增值税金额为 800 万越南盾。
到 2026 年 9 月,会计师发现这张发票不符合全额税收减免的条件。
如果案件符合发现时允许调整的规定,会计师应在 2026 年 9 月 [37] 日向下调整 800 万越南盾。
向上调整示例
相反,该企业发现之前漏报了一部分符合条件的进项增值税,这种情况属于发现期间的调整范围。
如果额外可扣除税款为 500 万越南盾,会计师将 500 万越南盾计入发现错误的月份 [38]。
不仅仅是将金额输入软件那么简单。必须将证明数据来源的文档与会计凭证一起保存,以便在需要时进行解释。
调整发票和替换发票是否需要额外申报?
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这也是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案例。
根据第 89/2026/TT-BTC 号通知中关于 01/GTGT 表格的指导原则,当买方在下列情况下收到调整后的发票或替换发票时…… 第91/2026/TT-BTC号通知第10条第5款调整后的增值税金额应在收到调整后发票、替换发票的纳税期的[37]或[38]中申报,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对上一期间进行补充申报。
所提及的案例包括产品退货、贸易折扣或根据现行准则进行的结算后调整等情况。
因此,会计人员在收到调整发票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 请提供原始发票信息。
- 确定调整或更换的原因。
- 请核对新发票的内容。
- 确定进项增值税的增加或减少额。
- 按规定确定申报期限。
- 如果适用,请将数据输入 [37] 或 [38]。
- 保留原始发票、调整或替换发票及相关记录。
查看更多: N根据第 91/2026 号通知处理错误发票的原则。
从扣除法改为直接法是否与指标 37 有关?
有。 根据新版01/GTGT表格的说明,当纳税人从增值税计算方法中的扣除法变更为直接法时,未全额扣除的进项增值税必须在变更前最后一个纳税期的第[37]项中进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仅因税种计算方法的变更,无需提交补充申报表。
例如: 该企业目前采用扣除法,在改用直接法之前的期末,仍有 7000 万越南盾未抵扣进项增值税。
根据新指南,企业必须在转换前的最后一个纳税期处理这部分税款[37]。
这种情况需要会计师在过渡期内立即处理,以避免继续存在与新的税收计算方法不一致的可抵扣增值税余额。
指标 37 和 38 与补充声明有何不同?
这是录入数据前最重要的步骤。下表对比了指标[37]和[38]。
| 情况 | 如何处理 |
| 下调可抵扣增值税金额。 | 指标[37] |
| 上调可抵扣增值税金额。 | 指标[38] |
| 对于超过 500 万越南盾的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购买的商品,如果在到期日之前仍未收到非现金付款凭证,则不予受理。 | 支付义务产生时的指标[37] |
| 那么就有了有效的付款凭证。 | 指标[38]在有佐证文件的时期 |
| 发现时属于允许调整范围的进项增值税错误。 | 根据检测周期,指标为[37]或[38]。 |
| 在指定情况下接收调整后的发票或替换发票。 | 根据计费周期,指示符为 [37] 或 [38]。 |
| 从扣缴转向直接支付 | 指标 [37] 转换前的最后一个周期 |
| 其他补充声明案例 | 按照补充申报规定进行处理。 |
上表仅供参考。在进行实际申报之前,企业需要将自身具体情况与第 252/2026/ND-CP 号法令第 12 条和第 89/2026/TT-BTC 号通知附件二进行比较。
进项增值税的所有错误是否都应计入指标 37 和 38 中?
不是。 这是会计师在应用新法规时经常犯的错误之一。
检测到错误并不意味着该金额会自动计入[37]或[38]。首先,需要确定错误类型及其对应纳税额、结转至下一期间的可抵扣税额或申请退税额的影响。
根据第89/2026/TT-BTC号通知中关于补充申报的指导原则,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存在错误,仍需就该纳税期提交补充申报。例如,当补充申报导致应纳税额减少或增加时,其处理方式将不同于仅涉及进项增值税错误且可在发现错误的期间进行调整的情况。
因此,在输入[37]或[38]之前,会计师应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 这是什么类型的错误?
- 这会影响纳税义务,还是只会影响可以结转作为可抵扣税款的金额?
- 现行法规要求在产地进行处理还是在发现时进行处理?
如何在月度增值税申报表中申报第 37 项和第 38 项。
企业可以遵循以下检查程序。
第一步:确定申报期限
确定企业申报的月份。不要默认以发票开具月份作为申报期[37]或[38]。
步骤 2:确定调整的原因。
病因分类:
- 延期付款,分期付款。
- 输入发票不正确或缺失。
- 调整发票。
- 补发发票。
- 更改税款计算方法。
- 其他调整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
步骤 3:判断它是在增加还是减少。
如果可以减少可抵扣增值税的金额,请考虑这样做。 [37].
如果能增加可抵扣增值税的金额,那就考虑一下。 [38].
步骤 4:确定正确的周期
这是最容易出错的一步。
根据具体情况,申报期限可能为:
- 支付义务产生的期间。
- 此期间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
- 错误检测期。
- 接收调整或更换发票的期限。
- 方法变更前的最后一个纳税期。
第五步:比较剩余可抵扣税额。
输入 [37] 或 [38] 后,需要重新检查仍可抵扣并结转至下一期间的增值税金额的汇总指标。
不建议仅核对[37]或[38]处填写的金额。最终目标是确保整份申报表准确反映企业的纳税义务。
案例研究:企业错误申报进项增值税。
A公司按月申报增值税。2026年7月,该公司申报可抵扣进项增值税1.2亿越南盾。
截至2026年9月,会计部门审核数据后发现,进项增值税申报错误1200万越南盾。假设该错误属于发现时即可纠正的范畴,且调整仅涉及结转至下一期间的可抵扣增值税金额。
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师不应仅仅因为发票是在 7 月份生成的就自动恢复使用旧的更正方法。
根据新规定,如果满足上述情况的条件,则 1200 万越南盾的税款调整金额应计入 2026 年 9 月申报表的 [37] 项中,该申报表是发现错误的期间。
收到数据后,企业会检查剩余的增值税金额,该金额可以扣除并结转到下一个期间。
如果在调整之前,结转到下一期的可抵扣税额为 8000 万越南盾,那么原则上,仅 1200 万越南盾的调整就会使该金额减少到 6800 万越南盾,假设在此期间没有发生其他波动。
本案例研究表明,关键不在于向HTKK软件中输入数字的过程,而在于正确识别法律依据和申报期限。
企业在申报指标 37 和 38 时需要保留哪些记录?
当需要进行调整时,企业应准备好文件,解释所有现金流和税额。
根据具体情况,该文件可能包含:
- 进项增值税发票。
- 销售合同。
- 合同补充条款。
- 债务核对记录。
- 付款凭证。
- 调整发票或补发发票。
- 退货或贸易折扣记录。
- 如有需要,请提交补充文件。
- 该电子表格用于确定税款调整金额。
- 相关期间的增值税申报表。
一个好的应用程序应该回答这个问题: 为什么企业会减少或增加此类可抵扣增值税的金额?
如果无法解释数据来源,风险不仅限于纳税申报表上的一个数字,还可能影响进项增值税抵扣的资格认定。
专家意见:最大的风险在于正确判断时期。
从 MAN – 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 的角度来看,处理 [37] 和 [38] 时最困难的问题不是操作软件,而是在提交之前正确地对法律情况进行分类。
具体而言,自2026年7月起,企业必须转变思维模式,从“纠正当期错误”转变为审视错误的性质、其对纳税义务的影响以及申报期相关规定。第89/2026/TT-BTC号通知新增了与延期付款、分期付款、进项税错误、调整发票、替换发票以及税款计算方法变更相关的具体案例。
拥有超过30年实践经验的会计师协会(MAN)指出,企业在提交纳税申报表之前应进行独立审计。申报人员需要确定申报依据,而审计人员则需要核实申报期、金额和相关证明文件。
这种控制方法对于有大量输入发票、延期付款交易、频繁发票调整或定期采购活动的企业来说尤其有用。
申报指标 37 和 38 时需要注意的文件。
以下是填写增值税申报表第 37 项和第 38 项时需要注意的文件摘要。
| 文档 | 相关时间 | 需要注意的事项 |
| 通函 89/2026/TT-BTC | 自2026年7月1日起 | 新表格 01/GTGT 的规定和填写说明 [37]、[38] |
| 通函 91/2026/TT-BTC | 自2026年7月1日起 | 与调整发票和替换发票相关的规定。 |
| 第252/2026/ND-CP号法令 | 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 | 增值税申报和调整的处理有相关的规定。 |
| 通函 80/2021/TT-BTC | 2026年7月1日之前的规定 | 这应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适用的规定区分开来。 |
重要提示: 根据最新法律资料,根据第89/2026/TT-BTC号通知的过渡条款,第80/2021/TT-BTC号通知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废止。因此,会计师在处理2026年7月及之后产生的纳税申报时,应优先核对新的表格和说明。
总结
自2026年7月起,指标37和38的申报需按照第89/2026/TT-BTC号通知的新规定进行。指标[37]反映向下调整,指标[38]反映向上调整之前期间仍可抵扣的增值税金额。需要注意的是,新规定扩大并更清晰地界定了申报情形,包括延迟付款、分期付款、进项增值税错误、调整或替换发票以及税额计算方法的变更。
对于交易频繁、调整频繁的企业而言,在提交纳税申报表之前核实税基、税期和税额的正确性,对于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至关重要。MAN – 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 拥有一支在越南税务风险管理领域拥有超过 30 年经验和实践知识的专家团队,可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全方位会计服务, 税务会计服务, 首席会计师租赁服务 和 会计咨询服务这包括协助企业审查文件、纠正错误,并根据现行法规控制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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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作和专业内容审核:先生 黎黄宣 – MAN – 高级会计师网络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他是越南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 30 年的会计、审计、税务和公司法律咨询方面的丰富经验。
关于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第 37 项和第 38 项的常见问题。
指标37是做什么用的?
指标 [37] 用于在适用法规的情况下,向下调整仍可从以前期间扣除的增值税金额。
指标38是做什么用的?
指标 [38] 用于在允许申报的情况下调整仍可从以前期间扣除的增值税金额。
从 2026 年 7 月起,进项增值税错误是否总是需要在基期进行补充申报?
并非所有情况都如此。对于新规范围内的某些进项增值税错误,如果符合相关条件,调整金额可计入发现错误的期间的[37]或[38]。其他情况仍需按规定进行补充申报。
对于没有非现金付款凭证,以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的商品,应如何申报?
如果货物和服务需要非现金支付凭证,且未在支付期内履行支付义务,则相应的进项增值税应在支付义务期[37]向下调整。如果能够获得有效的支付凭证,则可在凭证所在期间[38]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金额。
如果我收到调整后的发票或替换发票,我是否需要修改之前的纳税申报表?
并非所有情况都需要在上一期间进行更正。对于适用新表格 01/GTGT 的情况,买方应在收到调整或替换发票的期间的第 [37] 或 [38] 期申报调整。








